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次数:44

各分院(部)、教研室:
  根据吉教高字[2013]4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院2013年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精品课程的基本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参看《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要求及申报程序
  1、申报课程必须为省级优秀课程。
  2、现有省级优秀课程中凡符合省级精品课程标准和要求尚未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的,均可申报。
  3、我校此次可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门数为2门。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的课程组织进行校内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4、需要交报的材料包括《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请表》及《201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基本情况简表》。
  5、材料交报截止时间为4月1日(第五教学周周一)16:00点前交至教务处赵彦军老师,逾期不予接受。

附件:
  1、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内涵(本科)
  3、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请表
  4、201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基本情况简表
                                                                              教务处
                                                                           2013年3月29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吉教高字〔2013〕4号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精品课程的基本条件
  省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省内一流教学水平的课程。省精品课程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省精品课程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确保学生受益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并重视以下几个问题:①在教学内容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②在教学条件方面,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功能。③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④在教师队伍的建设上,注重课程负责人在实际教学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学团队结构的完善和水平的提高。
  省精品课程基本要求如下:
  1.必须是列入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必修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课;该课程原则上应为省优秀课程(若申报的课程不是省优秀课程须向省教育厅请示确认后,方可申报;吉林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不作此要求)。
  2.拥有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团队。课程组成员近3年都担任过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课程负责人应是具有教授职称的本校专任教师(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课程负责人应是本校自有教师),近3年完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4个学期及以上的课程不少于一轮);已经是省精品课程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其它精品课程。
  3.坚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建设、实践环节等方面建设与改革成效显著,并具有特色,与省内高校同类课程相比,处于一流水平。申报高职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
  4.建立了此门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内容,提供至少3位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同时该网站已开展课程的辅导教学。
  5.近三年,督导组、同行、学生对课程组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均为优秀。
  6.近五年,课程组负责人(第一作者)发表与该课程有关的省级及以上的教研论文,同时主持省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其他成员中至少有一人(第一作者)发表与该课程有关的省级及以上的教研论文,同时主持或参研(前两名)省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
  二、省精品课程申报要求和评审程序
  1.已达到省精品课程评审标准和要求尚未被评为省精品课程的,均可推荐参评本次省精品课程评审。
  2.此次评审我省只评本科和高职两类课程,共计划评审省精品课程100门左右。
  3.申报限额:
 (1)本科课程:部属高校:吉林大学限报24门,东北师范大学限报6门。省属高校:省重点高校限报3门,其它本科院校限报2门;
 (2)高职高专课程:国家级示范和骨干院校限报2门,本科院校和其它高职院校限报1门。本科院校申报高职高专课程占本科课程限额,申报高职高专课程数不得高于申报本科课程数。
  4.各高校应在省优秀课程基础上,经课程组申请,所在学校评议,在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限额内排序推荐参加省精品课程评审的课程。
  省精品课程申报时间截止2013年4月18日,纸质材料报长春理工大学教务处(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校部办公楼4A07办公室),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12509619@qq.com内,逾期不再受理。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0431-82728732、88905350。
  长春理工大学教务处联系人:杨琼,联系电话:0431-85582385,18686650176。
  此次精品课程评审的工作网站为吉林高教教学网(网址为),评审所涉及的文件和有关要求请学校有关人员及时上网查看和下载。
  5.上报材料包括:(均包括电子文档)
  (1)学校公文一式一份,限额多于1门的高校,应排出先后顺序;
  (2)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六份(附件2);
  (3)2013年度申报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
  (4)201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基本情况简表一式六份(附件4);
  (5)吉林省高等学校现有精品课程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5)。
  6.省精品课程评审时间:2013年4月24、25日两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00至17:30。地点: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
  评审现场汇报及网上演示要求:汇报及网上演示时间共计10分钟(其中汇报时间为7分钟,网上演示时间为3分钟),汇报用PowerPoint讲稿,讲稿应按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汇报。
  省评网上调试有关要求:请有关高校于2013年4月23日到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进行调试;如网上不能达到观看要求,学校可自带机器;如评审过程中达不到观看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后果由学校及课程本人自负。
  附件:
  1.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内涵
  2.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3.2013年度申报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汇总表
  4.201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基本情况简表
  5.吉林省高等学校现有精品课程汇总表
  (注:附件不印发,请上网下载)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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