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外聘教师大会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7-14   浏览次数:24

各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外聘教师必须参加)大会要求在2015822日(周六)上午830分进行。会议以各分院(部)为单位自行组织,地点自定(请将地点确定后通知教务处)。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送教师班车由学院统一安排。上午接教师的班车时间地点同全院教职工班车一致,中午返回的班车时间为1030,具体线路如下:学院――净月校区――16877太阳集团。

二、请各分院(部)在教师大会上强调如下事项:

1.全体任课教师须遵守学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参看学院教务处网页及教务处所下发的纸质文件。

2.学院统一发给任课教师的教学备品有:学院手拎兜、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作息时间表及班车时刻表、教师课程表。

3.教案及教学日历模版请任课教师到教务处网页――相关链接中自行下载。

4.任课教师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文件有:

①首次在我院任课教师,需要在上课前将五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到教务处审核。

②未在我院办理过邮政储蓄工资卡的教师,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各分院(部)干事,学院将统一办理工资卡。

③教学日历

5.请任课教师认真查阅校历,按校历的时间安排上课(请注意军训、实习周等)。

6.课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做调串。请各分院(部)做好排课工作。

7.请同任课教师讲清楚指纹考勤的重要性,如不按时进行指纹考勤,将不能给予做课时费。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开学初统一提交说明到各分院(部)干事处,经领导批准后,交教务处备案,方可不经行指纹考勤,过后无效。

另:

一、请各分院(部)干事在第一教学周周五前将教学日历上交给督导部相关老师。

二、请各分院(部)干事在第一教学周周五前将外聘教师工资工号报至教务处,先后顺序按照上报课时量顺序即可,教务处在做外聘教师课时酬金时以此上报的工号为准。注:上学期在我院办理过邮政储蓄工资卡的教师只写姓名、工号即可。未在我院办理过的教师需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教师姓名及身份证号书写务必保证准确,汉字间不留空格。统一用Excel表格制作)

三、专业实习周期间,校内实习公共基础课全部正常上课,校外实习全部停上顺延。(注:“校外实习”包括在校外进行的所有实习活动。院历中标注符号为:×),其余院历上标明的实践环节均为“校内实习”。

四、会后,请各分院(部)将外聘教师大会的会议信息及有关问题反馈给教务处曹哲老师处。

五、下学期严格执行面部识别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课时酬金发放依据。

 

 

     教务处

201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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