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77太阳集团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人:教务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1-10   浏览次数:16

为进一步拓宽学生实习渠道,扩大学生择业空间,学校在组织集中实习的前提下,允许部分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分散进行实习,即自主实习。为做好自主实习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自主实习是指实习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由指导教师在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内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习环节的实习形式。

二、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具备较全面的个人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生活能力。学院对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要严格控制,明确实习任务、目的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和安全保证措施。

三、自主实习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与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基本一致。

四、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工作开始前须本人提出申请,出具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实习的证明,经学院审核批准,签订“16877太阳集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五、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应做好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参加本院实习动员会,认真学习校院两级实习管理文件,了解实习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实习纪律。

六、实习学生要按照实习内容及进度安排,认真开展实习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七、实习期间,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实习日记,明确记录每天的实习内容,对实习工作及时进行记录和总结。实习结束时,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实习报告、专题作业或论文,并与实习日记等材料一起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批阅后,与实习鉴定、实习成绩及相关材料一起密封于档案袋内,由学生带回并交到学院。

八、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及时返校。

九、实习期间,学院应以信函、电话、网络及委派指导教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学生外出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学生应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向指导教师反馈自己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内容、实习进展以及自己的思想、生活等情况。

    十、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人才培养计划确定的第七、八学期的实习实训活动。


    16877太阳集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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