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女性在学院事业发展中贡献巾帼力量,同时纪念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3月8日,商学院组织女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法规知识,会议由商学院团委书记王琳主持。
商学院团委书记王琳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上,王琳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阐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中关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大部署。
商学院《妇女权益保护法》学习解读交流会现场
商学院团委副书记刘丹丹表示:“学好用好妇女权益保障法,我们不仅能够增强法律意识,还能在平时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
通过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女教职工们纷纷表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了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国家将妇女权益保障纳入法律体系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全面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一系列举措使妇女权益有了更坚实的国家保障”。
此次学习,紧密结合我院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女教职工关于自身权益保障的知晓率和普及率。未来,商学院将继续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道路上迈出更加铿锵有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