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加强高校在校生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者:招生网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18浏览次数:107

 

学院落实2017年吉林省教育厅

 

关于召开加强高校在校生管理工作会议

 

为了确保全省2017年普通高考平稳有序进行,保证考试的安全与公平公正,净化考试环境,严肃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吉林省教育厅近日多次召开会议,就加强高考期间高校在校生学生管理,严厉打击替考作弊,特别是高校在校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切实加强在校学生日常管理

2017年高考将于67日、8日、9日进行,学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高考期间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严防在校学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活动。为严肃考试法纪,维护考试安全,杜绝在校生参与组织作弊、代考等违法犯罪活动。高考期间(67日、8日、9日),原则上不允许高校学生请假。

今年高考的时间不是周末,为周三、周四、周五。按照要求,我院这三天应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在校生的考勤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分院院长、辅导员严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直至查清。

同时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如遇特殊请假情况,学生本人应当发送其时时位置,与辅导员进行视频聊天等,同时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并告知学生已请假的详细情况。

 

二、开展专题诚信、法制警示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对在校学生开展专题诚信警示教育活动

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要通过诚信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或替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特别是要让所有学生知晓参与高考替考作弊将被开除学籍.

()各学院要对在校学生开展专题法治警示教育活动

让广大学生充分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的危害以及个人必须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对已违规报考、预备参与作弊、充当“枪手”的,只要在高考前主动放弃,给予批评教育;对执迷不悟、铤而走险参与组织作弊、代考等,一经查出,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有关条款,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三、全面净化校园环境

学院要对校园广告栏、校园网以及校园内张贴的所有文字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凡发现涉嫌招募高考“枪手”,售卖考试答案和作弊器材,组织助考作弊等重要线索,要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对举报或发现有替考嫌疑的学生要迅速调查核实,果断处置。需要公安部门配合查实的线索,要及时向学院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线索材料。

 

四、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学院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凡发现有在校学生参与替考作弊的,将严肃追究学院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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